关于推荐忻州市继续医学教育
 评审专家的通知
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继续医学教育专家库建设,市卫健委拟建立忻州市继续医学教育评审专家库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一、推荐范围
      从事内、外、妇、儿、眼耳鼻喉、口腔、影像、急诊、检验、公共卫生、药学、护理、康复、中医、全科等领域的卫生专业技术专家及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专家。
 二、基本条件
     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,敢于坚持原则,作风正派、责任心强,廉洁自律。
      (二)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      (三)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;
      (四)熟悉继续医学教育评审相关政策法规;
      (五)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;
      (六)年龄在6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能够承担相关评审工作;
      (七)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专家具有副科级以上职称,3年以上管理经验;
      (八)本人自愿申请,所在科室同意,热心教育事业,能及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内容。
 三、推荐方式
      (一)各专业科室推荐1-3名专家.
      (二)填写《忻州市继续医学教育评审专家库推荐表》纸质版送科教科,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zsrmyykjk@163.com.
      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9日。